我和一个人打架,打架的时候他倒地撞到了右手,然后他又用右手打我。
然后闹到公安局去了。
因为双方都动手了,所以警察建议我们调解。我们就签了一个调解协议书(调解书保存在警察局),规定我赔他全部医疗费用,不过上限两万。双方签字同意了。
后来他去三甲医院最好治疗医疗费用大概5 6W,然后知道医疗费用5 6W后他短信都有书面证据同意我只需要按合同办事出2W医疗费。
然后他今天反悔了,说要我再补4 5W,
不然就起诉我。
问题:1 签了调解书以后他反悔起诉我我会什么结果。
2 我已经给他垫了一万多医疗费,我有没有义务提前垫付,如果他不同意我是否有权拿回垫付的医疗费。
3 调解书没有规定赔偿期限,我该什么时候赔偿。
----------------------------------------问题补充:--------------------------------------------------
伤情是右手肘部和腕部骨折,而且他还是用右手打我的,自己导致伤情扩大化。
三甲医院完全康复治疗费用比较高,他用的药都比较好。如果我需要赔是应该他用什么药我都赔么! 可以申请转到便宜点的医院或者保守治疗么。
发布者:18217443549 2016-04-1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