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间手表零售店店主,2016年4月10日,因有一名顾客(女性)在我店购买了一支价值1090元的卡西欧牌手表,到第二天(11日),该顾客返回我店要求退货,原因是他在网上查到该款表才售200多,我和它解释我们实体店卖的都是正品,不能和网上的产品相提并论,他就说我们骗人,欺骗顾客,我们告诉他如果部相信我们,可以打12135维权,他当时打了维权电话,被告知案件以受理,需在20个工作日才能受理,但是该顾客说他不愿等,就是要退货,反正自己无业,不退就在我们店里闹,让我们做不了生意,然后就一直在我们店里骚扰我们的顾客,诽谤我们卖假货,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到4月14日,我们实在是不堪他的诽谤和骚扰,我们就报了警,(我有报警回执)并告知警察具体情况,警察告诉他让他正当维权,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诽谤和骚扰我们,他还是不听,继续我行我素,还买来一块白板怪在胸前,上面写到(此店欺骗消费者,卖假货等)并继续骚扰我们的顾客和对我们诽谤。
直到4月17日下午,我实在是不堪土地骚扰,我拿出手机对他进行拍照,我说你三番五次骚扰诽谤,我要取证,我拍了他挂牌骚扰我们的相片,当拍到第二张的时候,他就向我走过来,并用肩膀撞我意图阻止我拍照,当时我一时冲动就推了他一下,他退了两步坐到了地上,然后他就倒地打滚,见此情形我就报了警,他看我报警就起身用超市的购物车撞击我们前面的柜台(导致柜台破损)(可能他以为是我们的柜台,其实是我们隔壁专柜的柜台),直到警察到场,他又重新倒地,后来经医院检查,属轻微脑震荡,然后我被派出所带回关了24小时,他在医院从头到脚拍了3次CT,检查费花了近2000元,药费花了几十元,在派出所调解时,他要求我陪他2000元的医药费,500元营养费,500元误工费。
我认为首先我并不是有意推他,是他三番五次诽谤骚扰我后,而且是在他撞我后才推他的,并且他也撞坏了我们隔壁店的柜台(事后隔壁柜 是我处理协商的),并且由于他三番五次骚扰诽谤我们(工商部门已经调查,我们卖的手表是正品),也给我们带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所以,综合以上我表示愿意赔500元给他,因他没有作出让步,最后没有达成调解。我愿意接受他的民事诉讼。
但是,派出所又要我拘留,请问,我应该被拘留吗?
派出所说我关押的24小时不算拘留,请问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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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ctwl 2016-04-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