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cindy_xu2005 2016-04-2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5)
相关问题推荐: 中国员工与总部(加拿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北京有总部的子公司,那么,中国员工还需要与
中国员工与总部(加拿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北京有总部的子公司,那么,中国员工还需要与
中国员工与总部(加拿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北京有总部的子公司,那么,中国员工还需要与北京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薪资支付是北京子公司支付的。
相关问题
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天津工作没有上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我于05年5月与上海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天津地区的销售人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天津,在天津租用民房为办公地点,由于没有营业许可证,在天津上保险找的是一中介公司,可是没有在天津给上住房公积金(上海总部公司的员工在上海给上)也没有在上海给上,咨询了上海的公积金中心,其实外地的务工人员在上海可以上的。现在10年3月份 公司要把外地办事处关闭,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公积金吗?(补缴或者现金补偿)在天津可以通过法院告上海总公司吗?(天津的公积金是强制执行的)...
发布者:athensxuan 2010-03-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发布者:jia.1125 2010-07-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我跟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上级公司要我到他那儿报到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年初跟公司(镇属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什么企业(是盈利的)改制,实际上根本没考虑我们职工的权益,要我们到一个刚组建的镇挂靠公司去,我们都不愿去,后镇集资委要我到镇那儿报到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女)今年46了而且在公司里已工作了22年。
发布者:963166131 2010-07-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子公司的员工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是由深圳一家公司投资兴建,现在公司的员工都是和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明年公司老板想让我们公司的员工和给我们投资的深圳公司签订,原因是深圳的保险缴费基数更低,请问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如若可以的话,该怎么样做才能规避劳动风险?
发布者:n0smoking 2010-09-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明公司有权按需要改变员工工作地点,现公司要求我前往苏州工作,如果不去可以申请补
我与公司共签了三次合同,最后一份是到明天2月份到期,合同上对工作地点是这样写的“雇员的初始工作点为上海。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或派遣雇员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地区或中国境外工作。”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搬到苏州工作,如果不去,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发布者:April1 2012-11-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安徽省,现在员工所在超市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如果改到另外的超市,员工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安徽省,现在员工所在超市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如果改到另外的超市,员工不同意,是否可以调动?
发布者:海儿不怕 2014-12-2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公司老板强制员工签订实习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且不签订的话就强退,签订合同后,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如果
公司老板强制员工签订实习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且不签订的话就强退,签订合同后,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如果中途离职的要向公司补偿3000元的学习费
发布者:sivan168 2016-03-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办公地点在辽宁,工作7个月。公司于3.3日下达解除劳工合同通知书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办公地点在辽宁,工作7个月。公司于3.3日下达解除劳工合同通知书,内容为 公司自2016年3月3日起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最后结算的薪酬发放时间为2016年3月3日,解聘原因为未进入东北区域前20名。 人力资源部3月3号下发 没有公章 只有证明人签字。要我看完后签字邮寄到北京,并从3月4日开始不用打卡签到。我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在本地还是得北京提起
发布者:ask20160303g83 2016-03-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续签合同里约定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续签合同里约定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是否可以拒签,拒签能得到赔偿吗。
2.另外,我在該公司深圳工厂干了十一年半,去年九月调到成都工厂(是我本人同意的)。公司一直没有找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发布者:ask20160413z94 2016-04-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