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380女子 2011-12-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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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该文内容与文章末尾案例有矛盾~?
相关问题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想请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第三十九、第四十项所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不和劳动者签订第三次合同(无固定或有期限) 我想请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第三十九、第四十项所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不得...
发布者:samantha 2008-12-3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表现
1: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表现。麻烦给我长一点的资料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实体条件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条件
谢谢了!!!!!!!!!!
知道的告诉我下啊!!!
发布者:qy71 2009-04-2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六年,劳动合同能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六年,劳动合同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发布者:闫芳 2010-03-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签合同的赔偿问题
2007年9月、2008年9月分别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至今没有再签合同,三年啦不肯加一分钱的工资,还在上班。请问:如果我辞职,能不能得到赔偿?
单位辞退我,我能不能得到赔偿? 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哪几条?
发布者:wwbluer 2010-04-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界定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问题: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一职工2007年1月与公司签订一年多合同,于2008年3月底到期,当时续订三年合同,将于2011年3月底到期。
那么,届时合同到期,是计算为已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界定为只签订了一次固...
发布者:文心岛 2010-08-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于1996年10月16日到一所高校的后勤工作,到现在已经15年多了。从2008年起就找学校人事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始终没有签下来。这二年多始终再找,今天我又找到学校行政一把手,他说让我写个申请在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我想问一下,借助法律哪些条款写申请,对我有利。以前的工龄、社保、节假日加班等用写到里面吗?还有就是签完合同工资、福利怎么要求?学校有几个人给签的也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工资1200元,保险自己交,福利待遇都没有,而学校有些人的合同虽然...
发布者:zhs3114 2010-11-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家好!我在深圳一家单位工作差一个月就十年了,单位发了一个固定格式的申请表,现在要求我自己写申请要求续签合同三年,如果我不申请续签三年,就不同我续签,我想请问:如果不续签能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吗?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李律师:你好!不是从用工之日起一年一个月吗?
发布者:lhetong 2010-12-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工龄满10年后, 公司给我们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龄满10年后, 公司给我们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
发布者:akbas 2010-12-0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请问关于新劳动合同法中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界定疑问
我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第一次签合同是2004-2007年,第二次签合同是2007-2011年,那么按照新劳动合同法,2007-2011年这一次合同算不算是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的第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2011年后续签的才是属于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的第一次续签呢
发布者:anE7166 2011-06-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为何我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无过错却被终止续签
如何认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享有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中的权利
一次合同期限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二次合同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发布者:薛腾 2011-06-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