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的回迁面积是每个128平米,共两个商服。可是让我们回迁后面积是每个144平米。共两个商服。请问多出的面积怎么办,我们应该补差吗?
下面附原合同一份:
房屋改造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甲方:(拆迁人)********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被拆迁人)***
乙方先由被拆迁有房照房屋建筑面积248+64平方米,没有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棚厦面积___平方米,土地面积250平方米,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用所建住宅房住宅____号楼____单元_____层,面积___平方米,所建楼房一带二屋商服楼7—3号楼,面积258平方米,安置位置面积以图纸乙方认定,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中心测绘为准。乙方认定面积大于安置面积,按售楼处价格给甲方补差。
二:协议在签字之日,甲方将乙方的房照,土地使用证收回,并定于2011年6月1日,乙方搬出房屋交给甲方进行施工。在搬出的过程中,房屋不得损坏(如:门窗水电取暖设施等)。
三:甲方楼房定于2011年12月1日完工,并交付乙方使用,如到期不完工,按规定予以赔偿。
四:乙方入住时和其他业户一样办理入住手续和缴纳各项费用。
五:按规划小区内住户不按时搬出或其他原因不按时交出房屋。使小区不能正常施工。此协议作废,并包赔甲方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动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以下内容为后加内容:原有位置回迁一个,东侧商服回迁一个,每个128平方米,面积每个不差5平方米,宽度4米乘16米,东侧加阁楼给甲方两万元钱。
甲方(拆迁人):***
项目负责人:***
乙方(被拆迁人):***
产权人:***
----------------------------------------问题补充:--------------------------------------------------
合同上写的是四米宽十六米长。可是实际回迁后是四米宽十八米长。开发商擅自将楼房长度加长了二米。那么多出的面积我们怎么办,有必要给开发商补差吗?
发布者:幸福加倍 2011-12-0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