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结婚已经10多年,生了一个儿子,原住平房(该平房是由夫妻花钱建造,男方父母没有出一分钱),后来政府改建,分了两套房给他们,一套是1室1厅1卫,另一套是2室1厅1卫,男方后来患上了精神病,病情时好时坏,发病时常常殴打妻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男方与女方签定了离婚协议,协议中没有具体的规定。
1,儿子由父亲抚养,并居住在3室1厅1卫这套房,
2,女房拥有1室1厅1卫这套房。
虽然男方与女方签定离婚协议,但是女方依然每天照顾男方和儿子的日常起居,日常生活,买菜洗衣做饭。男方父母从不关心他们父子的生活,期间男方多次犯病,曾几次自杀,有一次自杀,早晨被儿子发现后,急忙联系母亲,随后将其父亲送到医院,在住院期间男方父母也没有过问,男方兄弟姐妹都没有去过问,医药费都是由女方出,一段时间后,男方自杀,自杀时没有留下遗嘱。男方在医院的医药费,丧葬费都是由女方出的钱,男方父母没有掏一分钱。
事后不久,男方父母提出要拿回2室1厅1卫这套房子,并享有继承权,把房子过户到男方父母的名下,同时提出了诉讼。
男方儿子,现在还没有成年,今年十六岁。母亲一心只想把这套房让她儿子继承。
请您帮助她们母子想想办法,如果这套房子男方儿子不能继承,要过户到他爷爷奶奶手里,那他的叔叔、姑姑都在一边虎视耽耽。
拜托了。
----------------------------------------问题补充:--------------------------------------------------
(男方父母有自己独立的住所。政府搬迁时分了一套大两居。后来男方父母买了一个五间房子的院子。买房的钱自己拿着。现在又来分自己亲孙子的房子),
夫妻已经通过民政部门并且颁发离婚证明。现在该怎么办?急
发布者:tianyi111 2008-08-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