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72岁)在人行道上被一辆小客车撞了,由于当时是我父亲骑车过人行道,且是红灯的情况下,所以交警判司机负主要责任,我父亲负次要责任。
去医院检查后,我父亲(72岁)是脑震荡,大夫说这个只能静养,没有别的办法。所以在住了2天医院后出院回家调理。(初次看病的费用是司机垫付,约8000多元。)
我们的打算是:与司机协商一下以后有可能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看护费等等这些费用,让对方一次性赔付8000元。对方一次性赔付后,我父亲再出一切问题都与司机无关。
但对方拒绝调解,司机让我们起诉他,让法院判决。
我想请问:
1、像类似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如何判。
2、目前的情况下,除了今后的医疗费、营养费、看护费等费用以外,对方是否应当赔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因为有朋友说:总不能白撞吧)
3、对方的车险公司人员说,此次事故的医疗费用赔付是1万元以内,财产损失赔付是2000元以内。请问这个赔偿额度是否合理?是车险的哪个条款?
4、如果我们起诉对方司机,我们将大概花费多少费用?能得到大概多少赔偿?(请尽量估算一个数字)
对此类案件有教丰富经验的律师可与我联系,费用我们会支付。
----------------------------------------问题补充:--------------------------------------------------
首先感谢下面所有律师的回答,谢谢大家。
我父亲目前已经出院,医生的诊断是脑震荡,其实病一直没有好。(当初出院一方面是因为对方一再承诺说可以赔偿各种医疗和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是医生说脑震荡回家休养也可以。)现在已经出院1周多的时间了,可老父亲还是头晕的厉害,而且脑子里总有嗡嗡的声音。
我想请问:
1、这种情况下以后难免再去医院治疗,也难保会有后遗症或并发症出现。是不是以后看病时,只要医生在诊断书上写明与之前的车祸有关联,医疗费用就可以得到赔付?
2、以目前的病情来看,可否构成一定的伤残等级?
发布者:johnvltn 2012-02-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