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速 2012-02-21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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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到底什么叫诽谤罪,这项罪名判得重不重?
比如我在网上的论坛和一个人对骂,最后他觉得骂不过了就说要请律师告我诽谤罪,说只要有钱,律师什么事都可以管的,我想请问在网上和不认识的人吵架,如果骂得难听了或者骂得很有创意,侮辱了对方,对方可以告诽谤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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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诽谤罪和污蔑罪的定义是什么?
邻里之间的纠纷在网上发布,可是歪曲事实,夸大事实,甚至暗指诬陷我去行贿,是不是属于诽谤和污蔑?
发布者:方舟 2010-05-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问关于辞退员工的经济赔偿到底该什么时候付?
我是07年7月进本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然后本公司于09年把我们员工外包给其他公司去了,今年2010年9月又转回本公司签合同,上周四(2010年11月25日)本公司部门经理跟我说,现在部门没有我现在的工作岗位,要我自已辞职,我没同意,部门经理说那就只有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答应给赔偿我:(赔偿包括:因没提前通知我,现在的工资给我算到2010年12月中,然后补偿以后的三个半月工资。另:1.因我2010年没有休年休,我要求公司补偿我年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本公司休年休的规定现在...
发布者:lw177400 2010-12-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我的做法触犯了哪部法律的哪个条款?将会是什么罪名?将会怎么量刑?
我和老婆两个月前离婚,儿子归她。因为她没奶水,儿子为全牛奶喂养,儿子现在五个月大了!因为她没工作没固定收入,而且现在还要准备再嫁,我担心儿子跟着她会受气又受苦,更担心她教唆儿子长大后不叫我父亲,甚至不认我这个父亲。所以我跟她商量叫她把儿子给我带,她不肯。我是挖掘机驾驶员,月工资3500,而且每天只用上半天班,我有时间,有经济基础,也有能力带好儿子。跟她商量几次未果,现在我想强行把儿子接走,到别的城市生活。请问我的做法触犯了哪部法律的哪个条款?将会...
发布者:cTM2497 2011-04-2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请问工资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包括哪些部份?
例:进入公司时商谈的工资为3200元/月,但实际收到工资条时总额(各细项相加)算起来只有3000元/月,是否表示公司未能足额给付?去寻问时告之:有交住房公积金。原工资条中有例一项:住房补贴,现深圳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后,住房补贴项被取消了。公司此种做法是否合法?有无依据?求解答。
发布者:nowice3 2011-07-2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请问:自然增值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新婚姻法解释三中的自然增值到到底是什么概念
发布者:婚姻说法儿 2011-08-1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8)
请问:告什么罪名
咨询下:李律师, 就是某人和当事人在一起的时候,现在分手了,可以向某人索赔青春损失费,或别的费用,还故意出口伤人,侮辱个格,到处损坏当事人名义,形象等, 及其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咨询下, 这样我应该告他什么罪名?
发布者:ak5432100 2011-08-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才能起诉?
我前夫他们一家曾经在我们村委会跟他们村委会面前说我有精神病,现在法院已经判离婚了,我是否可以告他们啦?因为我经他们一说,我从此就成了我们村的名人了,也成了他们口中所说有精神病,因为这样,我自杀过一次。所以我现在想告他们,要他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跟名誉损失。我不想在没离婚之前告他们,以为我是被告,他们是原告,我怕这一告我的财产就要不回来了,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
发布者:bCH2259 2011-08-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我们以什么罪名去告她
从2011年开始,李蓉一方面继续大肆借贷,另一方面数额巨大的资金下落不明,到2011年九月她所有账户存款余额已不足千元。当债权人了解到她利用办厂为名,骗取巨额金钱时,她继续隐瞒真相,拒不交待钱转移到何处,也不说明到底欠账多少,一直哄骗债权人她只欠了一百来万,完全有偿还能力。现债权人联合累计,李蓉欠款达七百万之巨
发布者:toG4046 2011-09-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到底应该参照什么标准?
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干部,因工作上的事情跟一村民发生口角冲突被该村民打伤,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有的律师说应该参照《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有的律师却说应该参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请问到底应该参照什么标准?法律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啊?
发布者:rhw13861318714 2011-12-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医疗保障机制在为患者服务的同时,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
俗话说:家里有病人,苦的是家里人。这话不假。因为我家就有个肾功能衰竭血液透病人,一拖就是十多年,可说是病者痛,活者受罪阿!可医疗保障机制一再修改他们的规定,不知想达到的是什么目的?以前,病人可以每月结一次帐,基本还能接受。而去年规定一次一结,医院本来人多拥挤,基本上要用一个人专门去处理病人的事才行,那样,在医院排队、拿药、交费,一天下来,基本上一个人就无法做其他的事了。现在又说每周只能做两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真要将患者及家属往死路上...
发布者:希望阳光 2012-02-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