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之前是海南调动到惠州惠阳淡水环卫局工作的职工,当年环卫局下面的服务单位给私人承包了,一直没有安排我爸的工作,说属于停薪保职,但我爸每年都向此公司缴纳社保,交了十六年,直到04年,因为我爸的妈妈瘫痪了,家里的经济一直都不怎么好,然后社保费一直都是五六百的交,实在没办法了,我爸就向公司申请家庭苦难,暂停缴费。在此期间,我爸曾多次要求此公司安排工作,但一直都不肯安排。然后我想了解的是,我爸现在都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资料一直还是属于环卫局的,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不安排他的工作,而且还是正式职工,跑了好几次单位,一直都搁置处理,我们现在就像咨询看看,像我爸这种情况,这么多年都不安排工作,然后服务费交了这么多年,还是正式职工,有理由不安排工作吗?
我爸从35岁开始一直就没工作,04年,我婆婆中风病了,家庭环境就比较困难,我爸就在家照顾老人家,一直要求单位安排工作,单位都没有安排,现在环卫局已经属于国家单位直接拨款,所以像我爸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能从单位那索赔到什么?我爸的退休工资是属于正式单位还是怎样?公司那说我爸欠他们一万多的费用,可交了16年的费用之后,真的没钱再交了,又没有安排工作。后来一直都说可以把一万多补上,然后希望可以安排工作,但单位还是没有下文。
我们去环卫局了解情况了,我爸是35岁(88年)调动到惠州这里工作的,一直交管理费交到2004年(五六百/月),然后家庭环境,跟公司写了申请暂交管理费,单位一直不安排工作真的没办法承担,从04年写了申请之后就没交管理费了,公司就一直帮我爸交到06年,然后07年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寄信回家被退回没有我爸这个人,然后在惠州登报单方面解除合同,共解除合同包我爸一共有十一人,然后至今都每人去回复过单位,象我爸现在这种情况,从法律渠道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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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情况,但甲方登报了,这样的话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者:missyzhangying 2012-03-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