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xiaoxia72 2012-04-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相关问题推荐: 电信宽带已经停用数月,三个月后居然来电话欠款600,这样的霸王条款,应该缴费吗?
电信宽带已经停用数月,三个月后居然来电话欠款600,这样的霸王条款,应该缴费吗?
本人于2011年3月办理的宽带,于2011年10月停用,由于当时私人原因又重新办理了一条宽带,同一个身份证号码.所以此条就没有处理了,银行卡也没用了,所以没有管了,以为没什么了.由于当时办理的时候没有让签任何合同,也没有教身份证复印件,只是报了个身份证号码.所以不清楚其中的规则,还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人没有办理座机还有电话,结果每个人都扣了我电话费几十元,现在仍然在每月扣取费用.还找律师来催我办理缴费,请问我要怎么处理.
对于电信这种霸王条款,我们贫民百姓就应该无条件服从?就应该吃这个哑巴亏么?
凭什么我们老百姓投诉电信无门,凭什么他们就能直接找律师起诉我们?
对于这样的不公平,希望我能得到帮助 谢谢
我在网上搜索了下,发现这样的例子有好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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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宽带都停止使用2年了,还收费合理吗,是霸王条款?
我是2008年办理的电信网路宽带业务,现在都2年没缴费了,也早就停止使用了,为什么都停止使用了,还要我交费用,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
发布者:botao977323 2011-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日清厂里规定,不满三个月不准辞职,只能自离,可厂里全是站立操作,这样明显的霸王条款,对不能坚持长期站
日清厂里规定,不满三个月不准辞职,只能自离,可厂里全是站立操作,这样明显的霸王条款,对不能坚持长期站立工作的中国的劳动者是强迫劳动行为吗?好多受不了日清厂那样高强度的站立工作 被迫自离,这样合理吗?我希望能得到专业律师的分析论证谢谢!!
发布者:axfffff 2011-06-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有人冒用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在电信办理手机业务 现欠款1000多 让我缴费
我突然查到几个月前有人用了我的证件复印件在电信办理了个手机业务 每月最低消费50多 至今欠款1000多 我本人绝对没有在电信办理过任何业务 调出来的单子上的个人信息 签名都不是我本人写得 这种情况下 我是否用交余款 电信给我的回答是双证齐全情况下 属于合法 请问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hl1990 2011-11-2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宽带霸王条款及乱收费的问题
我办理了包年的宽带费一年是960元,到2011年7月31到期,但他们8-9两个多月没有停宽带,我是这样认为的,用多少天我按天交费用,但11月及10月半个多月的费用我不会交的,可他们不愿意。而且在给我 停机时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我只交我用的这两个多月可不可以。他们太垄断了,哪有这样事,这不是比抢钱还快速的发财吗?这样下去没有公理了,再说如果我办套餐他们给我说明,也不致与出现这样的事,或停宽带时,给我说明也可以啊!如果打官司谁会输。
发布者:冰点儿 2011-11-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电信宽带停止使用后却还要缴费?
本人宽带今年六月份到期,到期后没再使用,当时没接到电信公司的任何通知。今天却被告知因为没去缴费,仍然按正常费用加滞纳金。请问这样合理么?我应给怎么做?
发布者:qiuchao11113 2011-12-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电信宽带2年的合同,已经快用一年了,这时去注销帐号需要缴下一年的费用么
宽带业务包括手机 固话 和宽带 现在想一起停了,不缴费使用了。帐号是老客户了,现在去注销帐号,会不会要缴下一年的费用?
发布者:a10235 2011-12-2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电信霸王条款乱扣费
【公司名称】:电信深圳分公司
【具体情况】:我 在2009年3月安装了电信 ADSL 宽带,2011年10月在电信网上办理了停机业务,也没到服务厅续约,就没有再用那个宽带,电信通知我每个月仍要扣我套餐费98元,说我的宽带累计四个月欠费398元,却还要去交他们所谓的霸王条款费用。
【请问】:没有签合同电信凭啥扣我钱,?!
发布者:理坛2009 2011-12-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这样的派遣劳动合同变更算不算霸王条款?
我是一个派遣制员工,所签合同的单位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去A公司,现在A公司注销,就直接叫我签订一个告知书,上面列明:A公司注销,员工如愿意改签B公司,可在知晓告知书7日内向人事部提出改签劳动关系申请,逾期为员工放弃改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员工如不愿意变更劳动合同,可在知晓告知书7日内向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反之将视其同意变更劳动关系。变更或改签劳动合同的待遇标准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标准不变。
如果这样是不是我不同意改签,就表示我要自己提出辞职?
发布者:xiaopingguo 2012-03-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问公司这样的雇佣合同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
我所在公司是一家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中心。
我于2010年12月15日与公司签约,合约期至2012年12月31日。我和公司的雇佣合同中有这样一条:
“雇员不能在此合约首20个月内解约或为其他公司作任何兼职工作, 如有违反协定,雇员必须缴付公司相当于三个月的薪金作赔偿。雇员如要离职要给予三个月通知。“
请问这样合约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我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我现在已经工作15个月了,我现在准备向公司提交离职通知,三个月后7月份离职(但我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就无法满...
发布者:qinqinjx 2012-04-05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没保险没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我应该去哪里投诉维权,这样我能得到相应的一些赔偿呢?
本人于2011年11月26日正式到公司上班,就职岗位是市场部副经理,工资待遇为:底薪2000 绩效 提成,在工作期间本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打卡,但在公司任职的四个月中,除领过11月份的5天工资外,此后的三个月公司都未发放任何底薪和待遇,也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此期间也与公司进行过多次协商和沟通,但公司没有给予公平合理的协商结果。还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像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去哪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得到我应该拿到的工资及赔偿?
发布者:qkF4750 2012-04-1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