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08年向其友借款60余万元,当时利息是每年25万(具体我不清楚,好像不止,) 09年父亲因为投资意外,赔了钱进去,还不出利息,更还不出钱,父亲的朋友不顾友情,逼父亲还本金加上利息共100余万元,家父没钱,其好友逼家父写合同,把家里的厂房强行拿走(厂房租给别人每年可以收30万元,那块地皮父亲租了15年,15年乘以30万等于450万元) ,并且在节假日期间屡次叫人到我家对家母极其家里两个小孩进行骚扰,使我们没有正常生活(家父出去赚钱还债,已经不在家)。如果去法院起诉,我希望把厂房拿回来,并且要求赔偿被骚扰的精神损失费(因为他们的骚扰,我们不得不躲去外面,要不是亲戚的帮助,我们就露宿街头了,父亲借的钱用于投资,根本没有经过我们的手,应不属于夫妻共同借款) 。 如果起诉法院,能胜诉的机会大吗?钱会还,利息也会按最高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来付清。(起诉的目的就是想把厂房收回,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问题补充:--------------------------------------------------
骚扰我们的时候附近邻居都可以作证。 并且守在门外不让孩子去上课,不让我们出去买菜之类的, 还恶言相告。 骚扰近一年,我们晚上客厅灯都不敢开。 精神损失绝对得赔偿!! 我们是金华东阳的, 警察都是饭桶!谁有钱就跟谁! 律师都是坑人! 有时候打个官司请吃个几千块也不一定能胜诉,价格死贵 !都是饭桶!我不知道生活在天朝的我们这些老百姓该怎么活了。
发布者:赵君君o 2012-05-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