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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在他和前妻离婚后才认识,2011年11月8号在许昌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河南-许昌 05-11 00: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老公是在他和前妻离婚后才认识,2011年11月8号在许昌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在2011年9月30号他和前妻在许昌襄城民政局办理了复婚登记,我是在2013年10月才知道他和前妻复婚的事,但是当时已怀第二个孩子两个月,2015年3月他和前妻去办理了离婚手续,我们在2016年12月份在许昌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在2017年12月17号我们又在襄城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现他前妻要一辈子无理取闹想纠缠一辈子,我现在怀孕5个月,如果放弃这段婚姻我和丈夫生的这两个孩子和肚子里的胎儿该得怎么维护我们娘四个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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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11 07:57
如果决定离婚,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找律师书写诉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7-05-11 09:16
你好,可以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不能的可以起诉。离婚后可以分得应得的那份财产,并且男方需要支付每个月工资20-30%作为抚养费,两个孩子以上最多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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