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股份转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徐荣康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原是上市公司,被外资收购,现在公司已经注销上市;重新签订合同,拒签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签订

广东-深圳 09-27 21:09  悬赏 15  发布者:梦里稻花香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原是上市公司,被外资收购,现在公司已经注销上市;原合同签订三年,现在外资公司要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是前公司剩下的8个月时间,现在有3年工龄,如果拒签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问题补充:
现在新签订的合同,企业法人和公司名称没有变更;问公司,协商达不成协议,不签订合同,说让你自己离职,他们也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不愿意签订新的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不签可以进行经济补偿。渴望各位热心、有爱心的律师帮忙解答,帮助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8 09:28
公司维持原来的待遇标准的话仅因公司合并的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因此,你们自动提出离职或不续签的话很难得到经济补偿金,建议谨慎行事。
回复时间: 2012-09-28 09:51
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都没有变,那应该还是一个主体,新签合同对你们也没什么影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631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43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53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258
湖北 襄阳
人气:444263
广西 南宁
人气:210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