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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2)>

山东-青岛 01-20 17:58  悬赏 0  发布者:云长 回答:(0)
网上的<<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2)>>关于醉驾部分是真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5月1日起试行)(一)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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