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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是否应对消费者财产丢失负责???

 11-26 20:53  悬赏 0  发布者:hch555……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3)
我是一位化妆品店主,一位顾客到店化妆,没有要求店员把贵重物品交由本店保管(店内有提示顾客注意随身物品),化妆中途随手把手机放在化妆台上后丢失,经店内监控发现是一个女士和一个6岁左右小孩共同作案偷走(小孩偷手机交由大人)。当事人报警。第二天顾客要求化妆品店赔偿手机!我是否应对消费者财产丢失负责???如果有责任,应负多少责任?希望律师帮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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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7日 10时27分
你好!你们不承担赔偿责任。你们店不存在没有尽到看管义务、重大过失,不负责任。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辛苦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6 21:40
不成立保管合同关系,你店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向你店索赔。
回复时间: 2012-11-27 10:08
你好,顾客对自己的财产没有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且你们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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