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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父母赠与自己的子女房产或财产属于夫妻共同

黑龙江-哈尔滨 06-14 19: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父母赠与自己的子女房产或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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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14 19:19
你好,要看赠与协议中是否注明了该房产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且,要看办理赠与房产的房产证是否只登记了受赠方一人姓名。
如果以上两条满足。该住房就属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9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14 19:30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8-06-14 19:20
你好,需要赠与并全款写自己子女名下一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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