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亮  李保忠  刘哲  刘中良  
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

 01-09 09:35  悬赏 0  发布者:55720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衡阳 回答:(5)
刚刚签了劳动合同 两份上面 都用比把数字1 改成2了 好像是什么 合同形式1种 改成了2种  用笔改的 请问合同是否生效?我要离职 就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吧  后面还有个什么 支付企业培训费600元 她说是如果我无故走了 还要支付600元培训费?如果我申请辞职 同意了 一个月后再走 不要支付这笔钱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9日 09时55分
你好:
    更改如果是双方的真是意思表示的话,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对于离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如果属于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关于培训费,需要看单位是否真实发生,如果没有发生过不存在支付的问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9 09:37
你有权拒绝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3-01-09 10:29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按照约定你应该赔偿一定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1-09 11:25
这笔培训费,单位是不是确实给你们开支了呢?没有开支的话,不存在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10 09:23
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至于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潮州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807
广东 潮州
人气:1641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5233
广东 深圳
人气:227209
江苏 无锡
人气:54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