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建新  吴亮  佟九阳  
已解决问题

关于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咨询

 01-19 14:07  悬赏 0  发布者:scak47……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2)
此单位是外省集团公司,查询到有成都分公司,注册地在武侯区但没有实际办公点,因事发地在青白江,在青白江劳动局裁定与分公司确定劳动关系后,在成都市做出公司认定与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均为分公司。之后我们三番五次找到工地上讨要赔偿,都被拒绝,被迫再次诉讼,回到青白江劳动裁受理了我们的请求,但公司仍然拒绝,我们只得再次上诉到法院。
    现在问题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仅有诉讼资格,现在分公司就基本一空壳,都是总公司来运营,法院说只能告分公司,总公司不担责任,如果分公司一点钱都没有,是不是意味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工伤认定书是2012年9月底认定下来,依据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可收到工伤认定书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和3个月之内向法院行政诉讼。我们已经过了时效了,还能撤销再申请总公司为用人单位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9日 15时28分
你好,分公司具有用工资格,可以作为独立诉讼主体,只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建议你方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诉人,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9 19:26
可进行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北承德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上海徐汇区
广东广州
河北廊坊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4122
辽宁 锦州
人气:475042
浙江 嘉兴
人气:11265
河北 承德
人气:525
山东 菏泽
人气:35349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611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