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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

 03-10 14:20  悬赏 0  发布者:佳佳198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绍兴 回答:(5)
父母双方离婚,小孩原有爷爷奶奶抚养,现女方要求女儿为她抚养,女方没有正式工作,男方不同意,女方要求上法院,请问女方可以拥有女儿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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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0日 14时24分
按所述事实,男方父母帮助带孩子更有利于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追问:

如果孩子要求跟男方一起生活,那是不是更有利于男方啊

回答: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23
女方可以起诉,要求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23
女方可以要求抚养孩子,但是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24
你好,女方有权争取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32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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