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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两年前和闺蜜绝交,绝交的时候还欠了她钱没还,去年跑过来说要和我和好

黑龙江-哈尔滨 01-19 21: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请问两年前和闺蜜绝交,绝交的时候还欠了她钱没还,去年跑过来说要和我和好,结果趁我睡觉时间没上QQ就盗取了我的QQ号并把头像背景全部更换成了我的照片还发布色情信息,微信骗了我同学一百余元,然后到现在也在联合着她对象一起电话威胁骚扰我,还知道我的家庭住址以及名字,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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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20 10:11
你好,可以报警的
回复时间: 2020-01-19 22:29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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