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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以发了工资为借口,将以后正常上班的每日工作时间延长作为补偿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广东 04-16 17: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疫情期间没有上班,工资照发了,然后现在要求我们每天在原来8小时的工作时间上增加以补回之前没有上班但带资的天数否则以130元/天的方式补偿之前带资停工的日子(国企公司),且本年年假已经休完,所以请问以增加平常工作日工作时长的方式来补偿之前没上班的时间是法律允许的吗?另外大年初一二三的3倍工资被扣除,疫情期间上班也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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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6 18:03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4-16 20:48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0-04-16 21:5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16 23:06
如被侵权,建议直接诉讼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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