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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其间,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写的女方的名字,现因各种原因分手

湖北-随州 06-07 07: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未婚同居其间,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写的女方的名字,现因各种原因分手,男方能要回购车出资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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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07 07:23
你好!可以。
追问:

女方说要陪偿名誉损失,这合适吗?谢谢

回答:

不合适。

回复时间: 2020-06-07 07:33
这个是可以索要返还属于人家那一部分的钱。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821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7 08:34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20-06-07 10:19
可直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179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7 15:09
有权要回
回复时间: 2020-06-07 07:44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6-07 07:45
可以要一定折价补偿。
回复时间: 2020-06-07 10:31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6-08 16:00
你好,请问过去多久了呢?因为会有一个时效的问题,请问是否有转账记录或者当时的聊天记录证明你的出资情况,如果在时效内而且可以证明你的购买记录等情况,可以主张相应的份额的。但是还是取决于你这边的证据情况,也可以以彩礼去主张对方返还。因为只要没有结婚就是可以返还的。建议及时详细说一下法律事实或者把购买发票等材料发我帮你看一下,电话号码在我头像主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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