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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没劳动合同,工人,患尿毒症,老板该怎么办

 06-16 13:25  悬赏 0  发布者:longyo……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邯郸 回答:(21)
我家一个远方亲戚去年在我家干了半年,今年干了一个月,工资4500,年龄60左右,他是职工退休后来我家干活,我家和他没签劳动合同,他现在查出来患了尿毒症,问我家要钱,他觉得我家应该赔他钱,我家出于关心准备给他1万块。 你看我家对这种事需要注意什么?没有劳动合同会产生什么影响?假如他不同意一万块或者不依不饶的要钱我们该怎么办,当然这个关系我家能帮一点是一点但也不想把自己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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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4时43分
您好,  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亲戚退休后到你家工作,你与亲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你于亲戚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对于雇佣关系,雇主(你)只对雇员(你亲戚)在工作中受伤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你亲戚)生病,你作为雇主没有任何赔偿责任。退一步讲,即使你与亲戚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作为单位只对员工因工受伤(工伤)承担责任。员工生病不属于工伤,单位没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如前所述,你没有赔偿责任。作为亲戚,你可以从亲情、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一定补偿,但补偿需要你自愿,且补偿的金额由你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而定。你亲戚不能强迫;
四、如果你自愿补偿,你亲戚嫌钱少不同意的,你可以不再理会。如果你亲戚无理取闹,影响你工作、生活的,你可以报警处理。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或来电详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16 13:26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6-16 13:31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我简介微信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6-16 13:42
对方退休了,无法认定属于是工伤,在你们这工作,是你们这的环境造成他患病的话,也要根据责任认定,如需更多咨询可以加我微信,手机同号。
回复时间: 2020-06-16 13:43
如果年满60已经在领养老保险,那么不是劳动关系,适当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16 13:57
对方退休了,年满60已经在领养老保险,那么不是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属于是工伤,在你们这工作,是你们这的环境造成他患病的话,适当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16 14:01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已经退休再聘用,不属于劳动关系。自身疾病,与你家无关。
2、就算是劳动关系,自身疾病没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病48小时内死亡,也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从以上两点来看,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说,对于尿毒症你家没有任何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说,你家可以不用管,也没义务赔偿。
   作为亲戚和人道主义、还是情感上,可以适当补偿,自愿性质。是否补偿,补偿数额依你家自愿。
4、对方无理取闹,可以不用理会。严重影响生活、安全及时报警处理。在此情况下,这样的亲戚不来往,断交也没什么。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6-16 15:42
你们之间是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不受影响,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但是对方生病与工作没有因果关系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65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6 15:59
自身疾病与公司无关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6 16:17
如果系自身疾病,无义务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6-16 17:04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6-16 18:33
既然是退休人员,而且尿毒症也并非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你们家并没有义务赔他钱。你们从道义上想帮就帮点。
回复时间: 2020-06-17 09:44
一、是否没非劳动关系,不存爱工伤一说,况且也并非职业病;
二、如果达不成协议,那就等他起诉去,法院会公正判决
回复时间: 2020-06-17 11:57
你好,自身的问题的,一般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20-06-18 11:29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基金。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通过一对一咨询或者其他方式联系。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23
如果年满60已经在领养老保险,那么不是劳动关系,适当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58
对方退休了,年满60已经在领养老保险,那么不是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属于是工伤,在你们这工作,是你们这的环境造成他患病的话,适当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19 22:10
退休后务工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既然是退休职工,应享受医疗保险,治疗尿毒症。
回复时间: 2020-06-20 17:04
1、聘用已经退休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关系;2、他得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和单位没有关系,不属于工伤;3、退休人员生病有医保的;4、你们出于人道主义又是亲属,给一万元钱,很好;5、如果不是因为你们生产环境造成的“尿毒症”,不会被拖下水的,是的话躲也躲不开,应该依法治疗补偿的;6、所以不需要注意什么,请他出具收条,说明因病给与补偿即可。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0-06-21 06:54
对方已退休,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患有疾病与工作无关,适当给予一点人道主义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21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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