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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在一个叫分期乐的网贷平台借了一些钱,前一阵我一直是按时如期在还款

新疆 07-10 15: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去年在一个叫分期乐的网贷平台借了一些钱,前一阵我一直是按时如期在还款,可是今年大学刚毕业,还没有收入来源,将近三个月没有还,现在这个平台就不停的打爆家里电话,而且不是平台电话,是一个私人的手机号,您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也没有不想还的意向,主要是我暂时没有收入来源,还没有工作,吃饭也算是个问题,家里条件也不太好当时是用来当做生活费的,所以现在我主动和该平台协商,他们强制说我拒绝协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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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10 15:57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我帮你详细计算下。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10 16:0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0 19:53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7-10 21:11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7-10 16:01
积极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7-10 16:01
网络贷款按情况特别复杂,建议您谨慎贷款,如果发现异常,请您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7-10 17:50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10 23:36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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