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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爸跟我妈多年感情不合,我爸常年不着家,未支付抚养费,起诉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判

北京-东城区 08-07 22:29  悬赏 0  发布者:Bleeding. 回答:(10)
你好  我爸跟我妈多年感情不合,我爸常年不着家,未支付抚养费,起诉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判,我今年22妹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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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66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7 22:36
你已成年,你妹妹可以自由选择跟谁生活。
回复时间: 2020-08-07 22:43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679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7 23:12
你已成年 谈不上抚养权 妹妹抚养权尊重她的自愿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7 23:15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08 08:38
你不用抚养
你妹的抚养权,一般归你妈,你爸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20-08-07 22:31
您父母是在北京登记结婚的吗?
我的补充: 2020-08-08 09:22
您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年龄10周岁以上,基本上是遵循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来综合因素考虑,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8-07 22:31
你好,你已成年,你妹妹可以自由选择跟谁生活
回复时间: 2020-08-08 00:30
您好,您父母是在北京登记结婚的吗?
回复时间: 2020-08-08 09:57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8-08 12:14
协商为主,如果协商未果可寻求律师代为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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