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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

天津-塘沽区 04-16 18:35  悬赏 0  发布者:414252……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7年,看到邮局的宣传广告,买了中国人寿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限5年,利率为5.8%,当时手里正好有5.7万,心想利率真么高,把钱存在这里5年可以有一笔不小的收益,就在6月份买了这份保险。2008年又存了6万,后来就把这事放下了。直到2010年,有两个人寿业务员给我一直打电话,说是公司有新业务,可以把我的5.7万转成别的形式,利息会高出很多,我就问如果转了之后到期日期会不会有所改变,业务员回答说没有影响,并且还说2011年也把2008年存的6万元也转成新产品,禁不住业务员的劝说,我就在2010年把5.7万的保险单转成他们说的所谓的新产品。到了2011年,那个业务员又给我打电话说2008年的那一笔也要一起帮我转一下,我心想,有一笔转了就可以了,剩下的另一笔就不转了,业务员就没说话,直到现在也没有再找我联系。今天翻东西,想起保险单,看看是不是到期该取钱了,就打电话问了一下,结果让我震惊的是,我2008年存的6万元5年利息5年仅有7000多元,年利率只有二点几,接着又查了 另一张保险单,更离谱的是,告诉我没有按时交纳报废,保单已经作废了。我2010年转的那一笔到2016年才能取,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他说的新产品是每年交6万,连续交三年,6年后连本带利一起取回。太过分了,当时业务员没有告诉保险合同性质,更没有提到需要连交三年报费,这期间也 没有任何人提醒我交保费,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撤销合同,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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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6 23:33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17 13:22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17 17:38
保险合同确实有很多陷阱,合同纠纷必须带合同详谈,可以与律师约时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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