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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过了48小时

安徽-宣城 11-26 16: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非机动车车主在11月23日晚上五六点骑车回家,乡镇公交车在前方行驶,突然往非机动车车道停下带人,导致非机动车主在行驶电瓶车时突然急刹车,导致摔倒,当时本人还能骑车,回家后,就觉得胸口有点疼,没有注意,第二天依旧去做事,晚上回家后还是疼,一直到11月26日去医院检查,检查说肋骨断了。现在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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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6 17:02
报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80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6 20:21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20-11-26 16:35
你好,可以进行报警,先进行调查,只要是伤情和交通事故有关联就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11-26 16:38
可以立即报警,要求交警介入调查监控和公交车信息等,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无法作出事故认定,也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回复时间: 2020-11-26 17:07
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20-11-26 22:32
报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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