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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字条 离婚财产分割

 07-23 22:53  悬赏 0  发布者:ccche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各位律师,如男方父母在购房时,没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但在购房1年后,小夫妻闹离婚,男方父母和男方私下临时写一个当时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字条,来规避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那请问这字条有效吗,作为女方我根本不知道有字条的存在,还是在买房1年后写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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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804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24日 06时10分
要能证明是在赠与后写的字条。
如果能赠与后写的字条,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赠与之时没明确表明是赠与儿子的,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3 22:57
目前法院一般不予认定。
回复时间: 2010-07-24 11:43
您好:应该无效。
建议您委托律师面谈,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电话:1370102016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615室。
回复时间: 2010-07-24 14:52
一般无效,建议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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