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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资金无法转让退出,如何处理?

北京-东城区 02-26 14: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P2P平台资金无法转让退出,从2020年1月1日就申请转让,到现在还只是8%左右,一天转让进度不到0.01%,那得转让30年以上才能100%,基本算是公司骗款了,请问怎么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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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21
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不受理或者自己没有时间可以考虑网上报案
如考虑免费网上报案去查看本律师资料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39
涉及非法集资,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50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52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56
涉及非法集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3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26 18:55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2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26 19:15
报警处理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02 14:30
没办法。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43
涉及非法集资
回复时间: 2021-02-26 14:59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2-26 16:05
涉及非法集资,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21-02-26 21:05
您好:
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有无担保协议、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成功代理过P2P平台出借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微信联系付费咨询、协商代理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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