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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络宣传使用了别家公司的商标“悠哈”一词,它的产品属于糖果

 05-16 16:21  悬赏 0  发布者:jx210516nRf1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1)
公司网络宣传使用了别家公司的商标“悠哈”一词,它的产品属于糖果,我们是做设备的,宣传“悠哈生产设备”,但是商标注册了机械设备的类别。我们设备处于研发阶段,没有违法所得,请问会怎么?如何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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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家公司的商标“悠哈”是属于驰名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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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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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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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注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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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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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驰名商标,可以在不同类上使用并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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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都过来拍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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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工商局核对对方是否是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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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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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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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侵权所得,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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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对方损失1-3倍以上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对方损失难以界定的要300w以下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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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 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 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止销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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