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理赔:60岁以上农民有误工费吗?护理费有工资流水和在

 10-18 15: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0)
交通事故理赔:60岁以上农民有误工费吗?护理费有工资流水和在岗证明(没拿合同)可以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10-18 15:48
你好,银行卡流水不让你刷流水是吗?小心诈骗
回复时间: 2021-10-18 15:53
分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21-10-18 16:01
有证据证明,可以主张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61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18 16:10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1-10-18 18:53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18 19:41
有证明有工资的 可以主张 !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19 06:57
如果仍有劳动能力的,则有误工费。本律师有相关案例。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费用,需要根据个体的差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律师来进行相应的计算。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做四点:停车,报警,抢救伤者,报保险。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过错程度划分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在各方自愿的情况下寻求调解。自己一方人员受伤的,遵医嘱,积极治疗,对方是否垫付遵循遵循自愿,出院后及时复印病历,可委托律师审阅证据材料,出具赔偿项目清单和赔偿方案,为和解、诉讼做好准备。自己一方车辆等物品受损的,及时、合理的安排维修、评估。残疾、三期鉴定、车损价格等,可以通过律师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机构鉴定、评估。如果发生轻微剐蹭,各方能够当场对赔偿价格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当场和解,终结案件。如果涉及较重人伤,或者重大人伤、车损的,建议严格走交通事故报案、鉴定、评估、调解或诉讼程序。
回复时间: 2021-10-19 16:56
需要证据证明
回复时间: 2021-10-21 19:39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1-10-18 15:50
有证据证明的,可以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