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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的嫌疑人做精神病情的司法鉴定期间不计算羁押期限

湖北-黄石 09-30 12:18  悬赏 0  发布者:曲江柳 给我留言  回答:(5)
被刑事羁押的嫌疑人做精神病情的司法鉴定,其羁押期限不予计算。请问这个不予计算的羁押期限对应的是“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敬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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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2-09-30 12:30
这是可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2-09-30 12:41
您好,都一样
回复时间: 2022-09-30 18:26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而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并不是另有重要罪行的情形,所以不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回复时间: 2022-09-30 12:36
这是可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2-10-11 21:13
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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