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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买的二手房,当时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原房主留下电热水器,空调和电冰箱

 03-14 12: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10)
买的二手房,当时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原房主留下电热水器,空调和电冰箱。现在屋顶有原房主的废弃太阳能热水器,跌落砸伤人,我并不知道有太阳能热水器的存在,而且屋顶不是私人的,都是由物业负责防水维修,并且合同里也写了留下的是电热水器,废弃太阳能砸伤人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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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3时38分
没有责任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3-14 13:08
你好,需要根据各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分担
追问:

我有合同可以证明我买的二手房屋内留有电热水器,且屋内在我买之前装修过,根本没有与太阳能热水器连接的设备或者管子,可以证明我从未见过使用过,这些不可能证明我无责吗?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0371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3-14 13:15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3-14 13:27
你作为所有人肯定有
追问:

我所有的是房子,民法规定屋面和外墙不是个人所有是集体,太阳能也从未连接到我的房子里,我没有使用过,都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存在,购房合同也有明确室内的是电热水器,这样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与我无关吗,那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任何人在我的楼顶安装东西都要算我的责任吗,是这个意思吗?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5588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3-14 13:40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3-14 14:20
按照过错责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5-03-14 15:33
可以报警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5-03-14 15:39
你好,责任比例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定责。
回复时间: 2025-03-14 17:39
有责任呢
回复时间: 2025-03-14 18:05
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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