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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拿好!事原是今年3月份,我妈开着三轮逆行撞到横穿马路行人

 09-14 09:17  悬赏 0  发布者:sakinu 给我留言 地区:- 回答:(6)
各位大拿好!事原是今年3月份,我妈开着三轮逆行撞到横穿马路行人,判责为主次责,当时责任书上为掉两颗牙,一颗松动可能得摘除修复,现在尚未调协,现在过半年了人伤方又说自己得修复四颗牙齿,请问我是按责任书上三颗处理还是四颗,然后牙齿修复赔偿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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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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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年09月14日 09时21分
一般按责任书三颗处理,人伤方主张四颗需证明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牙齿修复赔偿有标准,可参考鉴定意见。建议协商,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追问:

请问对方现在要求我方垫付医药费!是否必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14 09:27
根据责任认定书,应以三颗牙齿的损伤作为赔偿依据。对方新增的第四颗牙齿需提供充分医疗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牙齿修复费用通常按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计算,需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和责任比例(主次责一般按7:3)承担。建议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病历及费用清单,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25-09-14 09:35
你好!对于您母亲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后,在赔偿问题上遇到的困惑,我们非常理解。从您的描述来看,核心问题在于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对伤者后续提出的新增治疗费用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适用解释​:该条文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牙齿修复费用属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予以赔偿。但该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需要根据医疗证明等因素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强险先行赔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解释​:该条文明确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顺序和责任比例。您母亲作为机动车方,需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按主次责任比例(通常为7:3或6:4)承担。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4 10:25
需要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5-09-14 10:29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25-09-14 11:49
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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