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有个问题向律师咨询一下。我经熟人进入苏州一家私人运输公司开车,他们的

甘肃-张掖 09-18 09: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18b0 回答:(7)
我有个问题向律师咨询一下。我经熟人进入苏州一家私人运输公司开车,他们的主要业务是给报关公司运送货物。进去是谈好开车押金是5000元,分十个月从工资里扣。开车时由于车子本身原因引起的维修费用不算驾驶员身上,离职后一个月退还押金。由于是熟人介绍的我也没有签任何协议,押金也没有打收条。公司里的每个驾驶员都是这样的条件。我与今年一月份离开公司(1月份的工资也没给我),离开时我问有没有什么费用没结的,会计讲没有领导也没说什么,一个月后我找领导要押金和工资他说没钱等到下个月,就这样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钱。并讲我在某次出车途中车子坏的修理费也要我承担,我讲扣我五百就是了,但还是不给钱。请问律师我还能要回钱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18 10:00
你好!对于您目前遇到的押金和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主要涉及劳动报酬和押金返还的纠纷,且由于缺乏书面协议,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禁止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您提到的5000元“押金”属于此类被禁止收取的财物,用人单位收取该押金的行为本身即违反法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收取财物的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法律后果。您不仅有权要求返还押金,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公司拖欠您1月份工资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您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
回复时间: 2025-09-18 10:29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8 10:46
这是可以提出的
  • [上海-静安区]
  • 王可红律师 VIP
  • 电话:13162972268  13864993826
  • 7732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8 10:48
你好,你可以要回你的工资。单位不给你可以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
回复时间: 2025-09-19 11:24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 [北京-石景山区]
  • 周皓律师 VIP
  • 电话:17326944856
  • 35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0 16:17
您好!可以要回。建议您先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你找劳动保障大队!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6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1 10:38
能要回。虽没协议和收条,但有事实劳动关系。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如打卡记录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和押金,拒绝承担不合理修理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上海静安区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内蒙古赤峰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6252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330
浙江 杭州
人气:8262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7326
山东 菏泽
人气:3303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