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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搞土地流转,村委会以征地合形式向土地承包农民征地征地合同是违法吗,村民该怎么办

福建-三明 07-19 10:22  悬赏 0  发布者:xin8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你好,我是福建省三明市洋中后楼村的一个农户。我们村争取了一个食用菌基地项目,需要约300多亩的农田,村委会不是向土地承包农户租地,而是以12000元每亩的补偿费用向被征地农户签订征地合同,村里有人向省市国土部门反映,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也去调查此事,给我们的反馈此项目不符合征地条件,村里要向被征地农户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但国土部门始终没有把反馈意见落实下去,问三明市国土局说落实不是他们的权限,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怎样才能争取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村委会向农户12000元/亩补偿标准是强征,其程序不合法,土地是未批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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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0:2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19 10:37
可以提前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20 09:5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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