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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工资故意让我们走, 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

广东-东莞 09-01 13:22  悬赏 5  发布者:369225……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我是一家工厂的保安,我们这里有一批老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3年多了,刚刚开始一年还好,但是后来公司换了个经理,这个经理好像不喜欢我们这批保安了,所以在这2年时间里没有给我们加工资,曾经我们一起去找过这个经理,但是他总是说再等等,在2010的劳动法加工资我们起没有加,而有一次加了 工资,但却扣了我们其他方面的钱,就是换汤不换药,现在我们这里却少人,这个经理就以这个事情吧干部当员工用,就是队长,班长,当队员用,而且这个经理现在找了一批自己从外面进来的人,跟我们抗衡,我们都知道他就是让我们走,好让我们自己走。但是我们打工的不容易,想走却怕没有经济来源,给家里造成负担,毕竟在来这里工作3年了,没有想到会这样。律师们,我们该怎么办,明白他就是不要我们做事了,但是又不说开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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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01 16:25
这是个最头痛的做法,你们可以以同样的方法,来对待他就是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大伙都想点办法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0-09-01 22:13
法律规定:每天8小时工作,每周五天,最低应发工资920元。
超出这个时间的,统统算加班费,如果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可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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