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骋用合同的解除

湖北-十堰 09-14 11:36  悬赏 25  发布者:707887……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于2013年6月20日与本地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三年骋用合同(无试用期),在签订骋用合同之前已服务该公司3年(2010年10月进入该公司并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10月后从该公司离职(在该公司只做兼职),2012年5月答应回该公司上班至2013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自从签订聘用合同后,也未与该公司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想离职,但骋用合同中约定有按薪资标准的3个月赔偿金,如果想离职的话,请问法律专家:我该怎么办?毕竟违约金不是小数目!,还有就是该骋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协议内容如下: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职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兼会计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3 年,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时间、地点
(一) 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及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二) 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有权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乙方承诺予以遵守与配合,认真履行好职责工作。
(三) 乙方的工作地点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四、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公司预算体系建立、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公司财务资源与业务规划的匹配运作,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
(三)负责组织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负责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报告、月/季/年度财务报告。
(四)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管理、资产管理、日常财务管理与分析、资本运作、筹资方略、对外合作谈判等。
(五)负责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 按时向总经理提供财务报告和必要的财务分析,并确保这些报告可靠、准确。
(六)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为公司发展积累资金。  
(七)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决策提供财务专业意见。
(八)负责做好资金管理,组织业务结算员、出纳员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时做好资金回笼,准时进帐、存款,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供给。
(九)财务总监对负债管理负直接责任,如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十)负责现金流量管理、营运资本管理及资本预算、公司分立或合并相关财务事宜、公司融资管理、公司资本变动管理(管理者收购、资本结构调整)等。
(十一)负责与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加强税务公关,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动向,有针对性地为公司制订应对策略,合理避税,避免出现纳税损失。
(十二)熟悉并能合理应用国家金融政策、掌握融资、房产企业的税收政策及筹划;熟悉项目贷款和按揭贷款的政策和操作流程。
(十三)遵守、维护国家的财政纪律,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认真落实物资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
(十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固定资产、抵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五)监控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以确保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实施,批准的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并在控制之中。
(十六)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如:改进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成本费用、现金、银行存款的业务程序等。
(十七)监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十八)保存公司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   
(十九)完成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按壹万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二)在合同期内,由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三)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安排,每年享有5日带薪假期。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提出批评或意见;
3、 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及时发放乙方的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职责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按国家法律、政策和约定获取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要求甲方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工作所需凭证、帐册、数据等。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对甲方提出违反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全面负责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 依法履行财务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3、爱护甲方的财产;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5、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和利益的活动,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有关财务数据等信息,均属甲方机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或出让;如造成机密文件和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在执行职务中,须妥善保管甲方公章印鉴,并依照财务规定正确使用公章印鉴,如有丢失、滥用、私用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章程、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或解除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徇私舞弊或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从业资格;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工作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条件;
2、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上述条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并对符合规定的乙方办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续。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任合同期满;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
八、后合同义务
(一)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总监兼会计职务。
(二)聘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有义务对甲方商业机密和其他内部人事管理的保密。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合同期内,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按3个月约定薪资报酬赔偿甲方;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十、争议及解决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据甲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或另行协商。
十一、附则
(一)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写地址与电话为聘用合同管理相关文件与文书的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一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递交告知对方。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聘方):                             乙方(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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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4 11:41
你作为聘用的员工,可以辞职,无须赔偿,合同约定也可以不支付。但是因为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该赔偿,但就是赔偿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9-14 20:32
无需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9-15 09:25
未给单位造成损失,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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