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公司收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吴健弘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广西-南宁 09-22 15:13  悬赏 25  发布者:潜在关联方 给我留言  回答:(7)
A公司为上市公司,B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现上市公司A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非上市公司重要资产,上市公司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增发对象确定为非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上市公司A的增发公告已经确认非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为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问题是:对于非上市公司B来说,本次交易是否可以认定为关联交易?非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可否引用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中“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这句话来认定本次交易对于非上市公司B来说也已经构成关联交易,从而在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交易时要求大股东回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2 18:28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
回复时间: 2013-09-22 15:23
既然上市公司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增发对象确定为非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那么对于B的大股东来说,已经是A公司的潜在股东,应当认定对于B公司也构成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以申请大股东回避,但对于申请回避也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我的补充: 2013-09-22 15:50
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
追问:

如果大股东在没有回避的情况下强行表决通过了出售资产的议案,小股东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该股东大会决议案?

回答:

当然可以,首先证明构成关联关系,然后要求确认本次股东大会无效,要求撤销决议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9-22 17:52
构成关联交易,但小股东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大股东回避表决。
回复时间: 2013-09-23 09:38
“上市公司A的增发公告已经确认非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为潜在关联方”,这背后的具体事由是什么?还请您能解释得更清楚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9-23 10:18
1、你所述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交易时要求大股东回避是指剥夺其投票表决权吗?
2、是否考虑采用分组表决方案?
3、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25 10:50
你好 1、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A公司的潜在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以申请大股东回避
     2、建议来电详谈或带相关材料到律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27 13:26
你好,上市公司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增发对象确定为非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那么对于B的大股东来说,已经是A公司的潜在股东,应当认定对于B公司也构成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以申请大股东回避,但对于申请回避也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185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2674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7888
山东 菏泽
人气:2074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