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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能成为我撤销遗嘱公证的理由吗?

上海 10-30 10:12  悬赏 0  发布者:chen17……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亲再婚后,那个女人在父亲生前背着我们子女,让我父亲做了遗嘱公证,现在父亲去世,那个女人(以下称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公证判决!

以下是我向公证处请求撤销公证的理由:
1、原告(即本公证的唯一遗嘱继承人)在民事诉状中胡编乱造当年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此项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不清。
原告自称与我父亲结婚后,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后者“长达十多年之久”,所以后来我父亲办理遗嘱公证,才决定将其所有财产由她来继承,但这已被我父亲生前最后一封来信的自述给彻底否定了。二审的庭审法官也曾当庭质问原告,既然他父亲生活不能自理长达十多年之久,那你跟他父亲当初是如何相识的?原告无言以对!

2、原告在二审庭审期间的表现,证明她与我父亲之间,并非父亲遗嘱上所称的“夫妻感情深厚”!
原告在两次庭审期间,都急于要跟我谈父亲骨灰的存放问题,并且一再提到他每年还要为此交寄存费,还问我要不要抛入大海。经打听每年存放费仅需几百元,这让当庭法官也感到心寒!为了这几百元用得着这么急嘛?主人为你留下上百万市值的房产和大量现金,通过老少恋还使你获得城区户籍,你现在还要在意这几百元?主人为了保证你将来“生活无忧”立下遗嘱公证,你们现在却担心每年交个几百元,会让家财耗尽……原告在庭审中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证明我父亲遗嘱上所称的“夫妻感情深厚”?这进一步暴露出当年的遗嘱公证,是以无子女在身旁的老人受蒙骗为代价的。

3、假如当年办理遗嘱公证可以背着老人的子女,这尚属正常的话,那么遗嘱公证办理之后直至父亲远迁海南并且在那边去世,此间原告人为彻底断绝我们父子间的一切联系,那是不正常的!
此间我多方寻找父亲的证据省略,但原告始终提供不出她和我父亲远迁海南后曾经告知我的证据。

众所周知,老年人较易犯糊涂,还更容易受到误导性信息的影响而被骗上当。在两次庭审期间,当庭法官也曾有过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遗嘱公证侵吞老人身后遗产的案例,但法院方面无权撤销公证。暂且不考虑社会上对于年龄相差53岁的这对“老少恋”婚姻非议颇多,鉴于通过这两次庭审的答辩,已表明我父亲当年在立遗嘱时,明显受到蒙骗的这一现实,那么根据公序良俗原则,现在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撤销此项遗嘱公证书,那同样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我父亲的生前遗愿,因为没有哪位老人生前会心甘情愿地立下受人欺骗和被人利用的遗嘱!

我的以上观点,能够成为撤销遗嘱公证的理由吗?请各位律师发表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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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0 10:21
可以主张的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48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30 13:30
公证遗嘱一般效力较高,所以你可以主张,但是理由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
追问:

我是向公证处请求撤销公证遗嘱!

回答:

那公证处可能不会受理

追问:

为什么呢?理由

回答:

公证处可能认为公证程序是符合规定

追问:

我想从公序良俗角度

回复时间: 2013-10-30 10:38
你申请撤销遗嘱公证的理由在法律不成立。
追问:

1、当年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严重不符事实,也被我父亲来信自述否定了!2、父亲因为“夫妻感情深厚”当年办理了遗嘱公证,但原告在庭审上的表现,并不能证明“夫妻感情深厚”v,原告在乎的是每年几百元的骨灰寄存费.....这进一步暴露出当年的遗嘱公证,是以无子女在身旁的老人受蒙骗为代价的。
根据公序良俗原则,现在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撤销此项遗嘱公证书,那同样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我父亲的生前遗愿,因为没有哪位老人生前会心甘情愿地立下受人欺骗和被人利用的遗嘱!



回复时间: 2013-10-30 10:41
可以主张,但是否成立不一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1:44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3-10-30 22:36
你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已经咨询多遍了。你的观点无法撤销公证遗嘱。
追问:

我的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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