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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复杂的问题

安徽-合肥 11-02 14:49  悬赏 0  发布者:abc363…… 给我留言  回答:(2)
原房主在07年拿房产证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当时的户主名称没变,为了做担保,把房屋产权证的户主名字变更为原户主的朋友名下,前两年,原户主夫妻双方离婚了,把房子判给他们的儿子,现在他儿子想卖这个房子,但是银行还有8万贷款没有还清,之前还贷款的钱一直都是原房主按月打到银行账户上,现在房子挂在中介那出售,买家已经找好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当时是原房主与买家签订的,原户主收了买方15000元定金,没有户主的授权委托书,户主也不在场。买家在10月份通过中介给了原房主8万元人民币现金,用于还银行贷款,但是原户主没有还贷,花掉了,现在中介又通过买家协商,准备给原户主75000元人民币还款,前两天原户主的儿子和户主办理了房屋买卖授权委托公证,户主要求原户主的儿子给2万元做为好处,钱给了,户主打了一张收条。这个房子里面还有原房主爱人及他们儿子两人的户口在里面,买家经过中介调节,原户主夫妻双方签订了同意买家先行入住的协议,想问一下,原户主与买家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原户主与买家签订的先行入住房屋的协议是否合法合理?被授权人提出在要求存量房买卖手续没有办理完结前不得入住的条件是否合理,合法,有效?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买家给与原房主的现金用于还银行贷款定性为什么性质?签订授权委托书后,被委托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合理合法的,有效的拿到全额的房款,而不用担心中介或买家或他人等从中作梗,拿走一部分房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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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2 14:55
与律师面谈的
回复时间: 2013-11-02 14:56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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