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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上班期间,无意导致同事烫伤,她现已申报工伤,尚未认定,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具体什么责任?

 11-27 12:26  悬赏 0  发布者:18665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您好!
   单位开会期间,我想给后排同事看手机内容,胳膊后摆,无意把她的开水杯打翻,导致她左大腿合并腹部深二度烫伤,达体表面积1%。
   经40天伤口愈合,医生说要花半年时间减少疤痕增生,估计留疤面积达体表1%。
   该同事已经申请工伤,尚未认定。强调一点:开水杯是该同事的,开水杯放会议桌子上也未必合适。请问她在申请工伤的同时,我要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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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7日 12时37分
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中肯!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7 12:34
就算被认定为工伤,你也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
追问:

请问具体赔付项目,谢谢!

回复时间: 2013-11-27 12:39
您同事有权要求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7 13:16
您同事有权要求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7 13:19
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7 16:34
主动赔礼道歉,适当弥补,协商解决为妥。
评论者:李建成律师
时间:2013-11-29 20:16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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