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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已办理离婚协议协议上经双方就约定的违约条款能否双方按照离婚协议都有权利选择违约,

四川 12-12 09:28  悬赏 0  发布者:dfml 给我留言  回答:(3)
离婚协议 
   半年前经双方协商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手续.有一子14周岁
男方: 李小齐
女方: 谢鹃
一: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双方不得干涩影响对对方生活.
二:子女随男方生活,男方承担子女的一切费用.在不影响学习,男方同意后女方可随时探视子女.
三:房屋,女方和儿子的安置房一套70平米.(女方和儿子各35平米),归儿子,男方有权居住,但无对外买卖处理权.在政府统一办理房产时女方必须协助男方办理房产手续到儿子名下,不得刁难\拖延.
四: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各自承担对外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后,若一方违约,应支付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男方:李小齐    女方:谢鹃
  请教各位,现在就离婚协议上当时双方共同约定可能出现离婚后有违约.按照协议第五条女方现没房子住违约不愿意把自己35平米产权过给儿子要住依照协议女方依照第五条特别违约约定违约也是在执行协议吗?女方上法庭申诉能否就女方遵照执行第五条双方签订的违约约定不把自己的35平米房产办给男方拥有抚养权的儿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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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2 10:44
您好,你可以等男方起诉,你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3-12-12 09:5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2-12 10:09
即使违约,法院仍然有权利要求女方过户。虽然您将保留最低的居住权利,但是房屋面临失去的风险。建议你带上相应手续咨询律师,找寻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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