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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身原因,社保不予认定工伤,公司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辽宁-葫芦岛 03-02 15:05  悬赏 20  发布者:fellin……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员工(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去年5月初扭伤脚,没有报告公司,6月初到医院拍片,7月份不见好转入院治疗,之后报告公司,公司按照实际情况为其申报工伤,工伤科以事发时间与就医时间间隔太长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在此情况下,该员工反复找到公司要求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应该为其支付?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问题补充:
公司已经为他申报工伤,是社保局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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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05 19:55
你好,如果你对结论不服可以在法定时间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3-02 15:11
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02 15:23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3-02 16:10
您好,
本案用人单位已不能申报工伤,一年内你个有可以申报工伤,如认定为工伤,如用人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3-02 16:14
单位有义务30日内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申请,建议你及早申报工伤,以能够享受或要

求单位工伤赔偿。避免时效风险,难于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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