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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借款的公证问题

广东-深圳 04-25 15:17  悬赏 0  发布者:renhon……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个人对个人的抵押借款问题,借款人拿个人房产进行抵押登记,并与债权人签署借款合同,请问需要对借款合同或者抵押合同进行什么公证才能保证债权方的权益?委托买卖公证是否可以由借款方单方面解除?强制执行公证是否可以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直接跳过诉讼程序处置抵押房产?
问题补充:
一共3个问题,请详细点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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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5 15:19
可以的。
追问:

什么可以?能详细点吗?

回答:

最终就落实到执行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27
公证是多余的。如果有强制执行公证,可以不经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21
可以的
追问:

3个问题,能详细解答下吗?

回答:

需要经过登记,不然不能取得抵押权。委托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强制执行公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36
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没有优先权。同时小心仅一套房产法院也不会变现拍卖,还是要小心。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39
你好,房子抵押的话,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42
你好,有抵押登记和借款合同就可以了,不用再公证
回复时间: 2014-04-25 15:44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4-25 17:25
你好,房产的抵押是需要去房管部门办理登记的。公证并不是必须的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4-04-25 19:33
不需要办理公证,办理抵押登记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4-2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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