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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公司清算,向公司写了一封主张权益的信,请求指导

广东-惠州 05-07 10:55  悬赏 0  发布者:QPWO12……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清算组:

本人于2000年1月来公司工作,在公司连续工龄已14年零5个月,公司与本人最近签订的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此后因公司原因到现在的三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近日,得知公司已于2014年3月成立了公司清算小组,并于2014年4月29日在报纸上发布了清算公告,此实质上正式宣告公司已经解散,并在公告期结束后将公司正式注销。作为公司员工,我至今仍未得到公司的正式告知,更未接到公司解除与本人劳动关系的通知。为此,就公司清算注销涉及到的本人的相关权益向公司(清算组)提出如下主张:
1、要求得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同时,在本人离开公司时,请为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结清离开公司之日前的未付工资。
2、要求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本人经济补偿。
3、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应与本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一直未签,要求给予本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4、要求公司为本人补缴2000年、2001年两年的社保或按应缴金额给予本人补偿。
5、返还本人2002年向公司交纳的合同押金。
6、按有关规定给予本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上述合理主张,请公司予以满足。



                                                      主张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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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7 13:55
您好,请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5-09 20:49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并查封公司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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