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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首付 房子已经网签  在办理贷款前领证  共同贷款 共同还款  若离婚 房子属于谁

北京 05-13 09:32  悬赏 0  发布者:139449…… 给我留言  回答:(19)
男方付首付,房子已经网签。在办理贷款前领证共同贷款 共同还款  若离婚 房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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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35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3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35
据你所述共同还款的部分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具体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39
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上的署名,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的,要依据实际付款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43
除首付外 属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44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5-13 09:49
如果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有女方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首付属于男方的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部分应当均分,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手续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3
您好,如果房产证名字是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09
房子属于男方,女方可以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详情可致电。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19
属于共同财产,按有关规定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21
共同还款部分等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30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39
你好,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上的署名,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的,要依据实际付款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3 11:08
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话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给女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5-13 12:24
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内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4-05-13 12:33
需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4-05-13 13:52
您好,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3 15:31
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有女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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