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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彩礼如何返还?

陕西 05-22 19:51  悬赏 0  发布者:13152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因家贫在5年前和邻村女孩以上门女婿名义结婚,当时通过媒人几次(见面,送酒,行礼)给予女方共计58000余元现金,买东西的不算。婚后生育2个女孩(现各喂养一个),后我忽发癫痫病,不能正常打工挣钱,且要花钱看病,由此引发争吵,继而发展成今天的即将正式离婚(已有一年半未在女方家居住).现在我为看病已负债,也无能力移民搬迁。只好和父母住在山区。婚后我也打工为家添置冰箱,小三轮车等。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得到多少退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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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05
如果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07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38
你好,这是不能退还的,你们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4-05-22 21:05
没有退赔一说
回复时间: 2014-05-22 21:41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材料退还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您的描述,您结婚并已共同生活很久。不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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