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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天津-南开区 06-12 19:48  悬赏 20  发布者:j2008 给我留言  回答:(4)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消费维权的案子向您请教。W商城在广播、报纸、散发的纸质广告、门前布标等媒体上发布广告:19天差价返还。我在W商城花4998元买了一部手机,过了17天,我发现W商城该型号手机降价至4799元。我找到W商城,要求退差价,遭到拒绝。后又多次拨打W商城全国服务热线投诉,未能解决。W商城的理由是:W商城有内部规定,通讯不参加价格保护。但是:该《内部规定》在广告中并未出现,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我想问:
1、W商城是否构成了欺诈?是价格欺诈还是虚假广告欺诈?
2、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3倍赔偿的规定,以4998元、4799元、199元(差价)中的哪一个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具体怎样计算?
3、本案适用哪些法律?我应该怎样维权?我能主张哪些权利?
       谢谢您在百忙中给予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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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2 22:10
按照成交价
回复时间: 2014-06-12 20:46
绝对的欺诈,以成交价为依据即4998元为准。适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回复时间: 2014-06-13 15:14
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成交价进行3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6-13 16:03
消费者保护法,可以诉讼告虚假广告欺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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