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安全生产事故双赔偿的问题

山东-滨州 06-22 06:52  悬赏 0  发布者:千里飞雪20……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弟弟因安全生产事故伤亡。根据《中国生产安全法》第48条,除了工伤赔偿外还有一部分民事赔偿。我们地处山东,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18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我们县说以前没有这样的双赔偿先例,不赔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我们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